哈爾濱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
時間:2021-11-16
簡介
哈爾濱醫療保險報銷范圍
1、參保居民在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含家庭病床)治療
2、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費用
3、參保職工在本市非定點醫院及外地(不含境外)因公外出、探親、旅游期間,急診搶救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4、已辦理異地治療轉診手續,審批有效期內在異地指定轉診醫院所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5、已辦理長期異地居住就醫手續,在異地定點醫院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及已辦理特殊疾病門診手續的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
6、因欠繳醫療保險費造成待遇封鎖,期間發生的住院及特殊疾病門診醫療費用,補費后恢復其醫療待遇的
七種情形不能報銷
1、打架斗毆,酗酒、自殺或者因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因素所致傷病或者傷殘治療。
2、非醫保范圍內的藥品、檢查、醫用材料及治療等。
3、超出物價規定范圍部分的費用。
4、其他醫療保險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務設施費用。
5、職工因工負傷、患職業病以及女職工生育的醫療費用,分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另行處理;
6、國家和本市規定的不予支付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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